2022年贵州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备考资料: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1.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1)非处方药分甲、乙两类,乙类非处方药更安全。(2)红色:甲类非处方药品;绿色:乙类非处方药品;指南性标志。(3)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处方药)(4)非处方药可以在大众媒介上进行广告宣传,处方药只能在专业性医药报刊上进行广告宣传。
2.非处方药遴选原则 :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
3.不得处方转换非处方药情形:①监测期内的药品;②用于急救和不宜自我治疗的;③用药需要专业人监护和指导;④需要特殊条件下保存的;⑤作用于全身的抗菌药、激素(避孕药除外);⑥含毒性中药材且不能证明其安全;⑦原料、辅料、中药材、饮片;⑧医用毒、麻、精、放药等
3.不应作为乙类非处方药情形:①儿童药:维生素、矿物质除外;②含抗菌药物、激素等成份;③中成药含毒性药材和重金属口服制剂、含大毒药材外用制剂;④严重不良反应>万分之一;⑤中成药组方中包括无国家或省标准药材的(药食同源的除外);⑥中西药复方制剂;⑦辅助用药【儿童抗激大毒金,无标复方助万分】
4.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要求:(1)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处方保留不少于5年。(2)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的药品:①注射剂;②医疗用毒性药品;③精二;④禁止零售以外其他按兴奋剂管理的;⑤精神障碍治疗药;⑥抗病毒药;⑦肿瘤治疗药⑧含麻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⑨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
5.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非处方药的要求:(1)不得采用 “捆绑搭售”“买赠”“满减”等方式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包括网络渠道)。(2)自助售药设备不得销售除乙类OTC外的其他药品。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和含量大于30mg的含麻复方制剂,凭处方销售;查身份证原件、登记。(3)除凭处方按处方剂量销售外,属非处方药的含麻复方制剂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6.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种类:①麻醉药品;②第一类精神药品;③放射性药品;④终止妊娠药品(包括含有“米非司酮”成分的所有药品制剂);⑤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⑥疫苗;⑦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⑧蛋白同化制剂;⑨中药配方颗粒;⑩医疗机构制剂。
- 20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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